东南快报讯(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杨心亮)“以亲带亲”、“以友带友”、“老乡带老乡”,政府给予物质奖励。为破解用工短缺,昨日上午,同安区再推出“以工带工”的优惠措施,即返乡的外地务工人员从家乡带来工人,只要在同安服务超过半年以上,政府就给予20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为一年。
据悉,截至昨日,为帮助辖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同安区正式推出“招工奖励制度”。凡在同安区内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区就业中心有登记备案,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在2010年春节后,如能够“以亲带亲”、“以友带友”、“老乡带老乡”等方式,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指尚未在厦门市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进行用工报备、未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的非厦门户籍人员),并在同安辖区企业(指税收缴交在同安区的企业)务工满6个月的,给予介绍人200元/人的职业介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