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福州新闻网讯 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拟从今年3月1日起,分阶段推广使用国Ⅲ汽油,今年下半年实现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汽油。
据了解,为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福建省决定分阶段对国Ⅲ汽油的使用进行推广。
自今年3月1日起,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市所有加油站(本方案所指加油站包括对外营业的加油站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加油站在内,下同)全面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汽油。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加油站全面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汽油。在各阶段正式实施的前两个月为置换期,各设区市成品油经营单位须在置换期内完成油品标识更新和油品置换等工作。另外,我省国Ⅲ汽油价格的报批须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因此,国Ⅲ汽油价格和相关配套价格政策的实施意见将在国家批准执行方案后向社会公布,在置换期间我省各油品供应单位仍然继续执行国Ⅱ汽油价格。
(福州新闻网记者 希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