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值班室
东快网
2009-08-10

福州:25℃/ 31℃ 阵雨 微风

升学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快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新闻 >> 
杭州飙车案被告人以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时间: 2009-07-04     作者:新华社
  评论:   进入论坛
  据新华社电 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于7月3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称,对胡斌交通肇事一案,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全面审查后认为,胡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了被害人谭卓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编辑:吴巍)
查看数字报原版   RSS订阅   推荐给好友   加为收藏
北大青鸟_大学生_IT项目实训_先工作后交费_好工作_上福州时代学北大青鸟

 

 

 

 

热点新闻

精彩帖子

东快互帮

联系我们关于东快网广告服务团队日志网站地图

闽ICP备:05023755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0801号

2000-2008 © Copyright by www.dnkb.com.cn

东快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