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闻角度来说,最有反差效果的戏剧性最强,所以要制造名人的绯闻或者名人要自己制造绯闻。绯闻作用的关键在于注意力效果,实际上注意力本身能够产生生产力,原因在于在流行文化与八卦化心态风行的今天,要获得注意力本身就很不容易,因此任何人与事在凝聚了注意力以后,这种所获得的注意本身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甚至商业价值。
在所有的炒作题材中,情感与性话题最具丰富易得性与八卦传播效果。之前两天看某人的博客,本来每天寥寥的点击量,一沾点英达与宋丹丹的离婚分析,刹那就超过了他辛苦几个月的点击量。
这就是绯闻力量的一个小小CASE。所以如果我们现在去看媒体的娱乐版,影视圈与文体界的明星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与被报道得最多的娱乐消息不是关于文体影视本身的,而大半是有关这些人物的异性情感与牵手弄情消息。
我以前很好奇为何港台明星与好莱坞明星面对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的绯闻,怎么就没有人去起诉媒体,因为那些绯闻要么属于捕风捉影的造谣中伤,要么就是刻意的侵犯个人隐私权利。
一个很一致的回答就是,其实只要自己适应了并且自己的家人也适应了因此不至于弄出后院起火的事件之外,其实绯闻就是名人的一个“保热”措施。唯一的例外就是政治名人,这一条只有在号称浪漫之都的法国算有点例外。
绯闻在过去的年代里就是“生活作风”问题、影响提干、影响升迁、影响奖金甚至影响饭碗。在一个饭碗所在单位民营化,道德认识上非罪过化的今天,贬义的“生活作风”问题就开始演变成具有中性的“绯闻”。
还真不是谁的情感与关系都能上升到“绯闻”级别的。
(网络编辑:金宁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