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第二届国际投资保护协定研讨会在厦门大学举行。研讨会由国家商务部条法司和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联合举办。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对策。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在研讨会上表示,自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与中国签订或修改投资贸易协定,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比较少。
据李成钢介绍,过去30年中,中国签订了123个国际投资保护协定,在数量上仅次于德国。但一个范本、一种模式“订终身”的投资保护协定已无法适应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我们应针对不同的国家类型提供差异化的协定中期范本,在适当的时候还可进行修订,要多一些系统性和战略性思考。”
李成钢表示,毕竟,在吸引外来投资的同时,中国的企业也会更频繁地“走出去”,而国家是否与对方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则成为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网络编辑:郑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