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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城变卖淫场所

老板、妈咪、服务生分获有期徒刑5年至1年

时间: 2008-07-24     作者:本报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记者 刘龙海 实习生 郑宝琳   点击数:   评论:   进入论坛
  郑某钦曾是一家桑拿城的老板,薛某芳和冯某文分别是桑拿城的妈咪和服务生,7月19日,他们分别因犯容留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获刑5年、1年6个月和1年。

  几年前,郑某钦将福州华林路某大厦二、三层租赁下来,装饰成桑拿城。自2006年4月后,桑拿城开始提供性服务。

  鼓楼警方接到线报后,经过缜密侦查,将卖淫女和嫖客逮个正着。据警方调查,仅仅22个营业日,该桑拿城利用色情服务招揽客人,获取高达41万余元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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