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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被行政记过处分行政拘留5天
时间: 2008-07-24 作者:综合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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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权力失控都是利益左右的结果。那位“国家罗汉”的暴力行为得到宽容,其背后的真相也可以被宽容甚至忽略吗?如果可以,那么长此以往法院形象受损,实在是自作自受。
——因工程纠纷,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率众殴打一位男子,并喊出:“我是法院的,我代表‘国家罗汉’,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事后该“罗汉”被行政记过处分,行政拘留5天。《现代快报》评论说,法院不是用来代表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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