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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客运联合公司执行“黑名单”制

驾驶员用一次假币 两年内不得开出租



时间: 2008-07-16     作者:本报记者 韩慧英   点击数:   评论:   进入论坛
  昨日,福州市台江客运联合公司对外宣布,其旗下的600多辆出租车将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累计年违章次数达到15次的驾驶员两年内不得进行出租车营运。

  昨日起,该公司旗下的士驾驶员违章,公司将根据违章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理:口头告诫、暂收服务监督卡停岗培训、列入“黑名单”。据介绍,车辆有以下表现将被列入“黑名单”:每年(以车辆年检时间为起始)累计违反交规15次以上的;交通事故逃逸、致死和发生事故后拒不到公安部门处理的;因拒载、绕道、拼客等违章行为每季度被投诉三次以上的,或经有关部门确认处理一次的;不按计价器收费被处罚的。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取消服务监督卡,两年内不得再办理。

  福州市运管处王副处长提醒广大司机,一旦发现使用假币,一律列入“黑名单”。

(网络编辑: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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