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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后偷走两证 将公司车辆变卖他人



时间: 2008-07-11     作者:本报记者 朱晓洁 通讯员 林向华   点击数:   评论:   进入论坛
  某贸易公司的司机陈某祥“借用”公司车辆后,又偷走两证,把车过户变卖他人。7月9日下午,陈某祥到福州茶亭派出所自首。

  5月19日,陈某祥向公司借用一辆旅行车后便失踪了。随后,公司发现,办公室内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也不翼而飞。6月2日,该公司向警方报案。

  民警上网查找该旅行车的资料时,发现已过户给他人,遂将该案立为诈骗案件侦查。陈某祥自首后坦承,他利用公司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偷来的两证,将车过户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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