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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元 榕明确经济适用房申购门槛
时间: 2007-12-30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莉燕 整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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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标准,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最新调整为家庭年收入在2.7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廉租房的保障对象是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家庭年收入调整为1.7万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了解,保障房供应对象的重新确定,有望于明年实施。
(网络编辑:zha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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